4月1日,市国土房管局召开2014年汛前排查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全市各区县国土房管部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应对即将到来的汛期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有效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城市房屋住用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排查工作,组织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国土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专业地勘单位技术优势做好本辖区地灾隐患拉网式排查;并积极配合和指导移民、建设、交通、市政、水利、安监等部门开展本行业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不留真空。房管部门要重点排查房屋安全隐患、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监测人员落实情况、房屋安全隐患和C、D级危房整治等情况。
二是对地灾隐患点要分类实施监测预警,对隐患房屋及时处置。对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全部纳入当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分类实施监测预警措施,确保防治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加强分类管理,及时进行鉴定、整改,对于未进行整治的C级危房,做好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对D级危房居住人的情况,要采取必要措施将住户搬离,限期进行整治。
三是将地灾隐患点纳入年度方案加以督办。要求各区县要将排查出的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纳入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国土房管局将根据各区县上报情况,将实施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的隐患点纳入市级重点监控范围,实施挂牌督办,进行跟踪问责。
四是严防不当施工行为诱发地灾,确保房屋拆除工程安全。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下工程地质环境保护保证金制度,严防不当行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严格规范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将会同建设、安监等部门进行停工整顿。
五是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运行。今年,市国土房管局将在全市推广应用“重庆市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和监测预警系统” ,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