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小区业主发现屋面破损、渗漏等问题报修,经常发生物业找借口拒绝负责或延期维修等情况。如今,《哈尔滨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类似情况再也不会发生了。业主只要缴纳了相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就要提供相应的服务,否则管理部门将对物业企业做降级或清退处理。
《办法》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物业服务等级挂钩,以此约束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物业服务标准由低到高设定为四级,每项标准采取打分制考核,其中基础物业服务标准30分,级差物业服务标准70分,总分达到80分即为达标。
按照“主业缴纳多少服务费,即享受多少物业服务”的基本要求,《办法》中规定,物业服务监管实行日常考评制度,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级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连续考评不合格的,降低级差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如经整改仍不达标的,物业管理部门可对其做下调服务费的处罚,严重的降低服务等级直至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