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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事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7-01 14:56:42    文字:文字:【 】【 】【

渝中安办〔2016〕30号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

     5月26日以来,全区接连发生4起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亡人事故,造成4人死亡。其中,5月26日10时30分,菜园坝南区路175号重庆外滩摩配电子市场交易所三楼发生一起空调拆卸过程中高坠亡人事故;6月20日20时,龙湖时代天街D馆发生一起电焊施工过程中亡人事故;6月22日17时,嘉滨路曾家岩大桥隧道工程现场发生一起高坠亡人事故;6月23日20时59分,七星岗市妇幼保健院发生一起施工亡人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教训十分深刻,反映出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管有漏洞,必须立即认真加以整改。

    当前,正值高温汛期,暴雨和高温天气交替出现,全区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多发势头,现就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全区安全生产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要针对上述事故,结合本行业(领域)、辖区实际,特别是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刻总结,吸取教训,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研究分析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切实把事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全力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保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落实责任,全面排查。全区安全生产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要按照“党政同则、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各行业、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要针对当前事故多发易发态势,全面排查建设施工、道路交通、危化品储运、消防、水电气、人员密集场所、城市地下管网、老旧电梯等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隐患治理力度,确保安全监管到位,基层基础落实到位。要做好高温汛期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巡查管控,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广场、车站、码头、商圈、医院、宗教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旅行社和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督促游客密集场所、交通集散地、旅游景区、餐饮场所、大型游览游乐设施等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切实遏制安全事故高发势头。

三、开展督察,严格纪律。区政府安委会将在近期组织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一步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全面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落实情况,对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专项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从严问责。对因责任不落实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值守,有效应对。全区安全生产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高温汛期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和值班电话呼叫转移,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岗位值班值勤力量。要畅通信息渠道,细化应急预案,健全联动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本通知请各全区安全生产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阅处。工作落实情况请于6月30日前报告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黄行晅  袁静梅  电话(传真):63837510。

 

 

 

渝中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