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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物业管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1-20 09:24:21    文字:文字:【 】【 】【

渝中区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各相关服务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渝中区房屋管理局201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制定落实本单位相应的工作方案,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和值班值守,确保一方平安。

 

                             渝中区房屋管理局

                             2016年1月14日

 

联系人:刘芳

电  话:63848038、63848019(传真)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春节期间全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稳定,让广大业主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市区政府印发的201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以及《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任务

   成立我局2016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渝中区房屋管理局201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渝中房[2016]13号),根据工作职责由分管局长负责、物业科具体负责我区物业服务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监督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实施其管理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第一责任人。各企业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消防、公安、街道、居委会等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加强舆论宣传,注重安全教育

    各物业服务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要及时召集公司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布置宣传学习《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区各级政府和房管部门的工作方案。宣传教育工作要以“购买合格产品,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突出政策法规、燃放知识、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提升素质等内容,引导业主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物业小区要采取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工作要做到小区有展板、禁放有标识,强化“四个禁放”,即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的提示。节前要以宣传禁放区域为主,节中要以宣传安全文明燃放、维护燃放秩序为重点,节后要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为重点。2016年1月30日为全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稳定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在各管理服务区域要指定烟花爆竹燃放地点,在燃放地点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范措施,定人定岗加强监督,要让业主明确哪些地方可以放,哪些地方禁止放,如何燃放才能保证安全。

    2016年1月30日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特别是对重大危险源(化粪池、车库、阳台等),易燃易爆重点部位设置禁放标志,划定禁放范围,派专人守护,严防死守,确保工作到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所管理服务的物业区域的特点,严格按照《条例》第十条“五不得”的规定,制定本物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送到每户业主手中。

四、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春节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物业管理区域都要制定火灾、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同时对义消队伍要进行一次培训演练,把工作做细做实,千方百计防止和减少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重点清除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外墙装饰防护网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数量充足、消防通道畅通。2016年2月6日前,要完成物业小区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我局将在春节前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燃放区域、应急方案、防患措施进行一次督查抽查。

五、强化现场监管,抓好应急处置

    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力量,开展物业小区巡逻监控,做到每个物业小区、每栋楼房都有人员看守。每个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都要明确守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2016年2月6日至2月22日,对小区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落实巡查和守护力量,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发生火灾事故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抢救措施,确保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全体业主人身财产安全。

六、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值班安排表,在除夕晚上及其他重要时段,对所管项目都要安排主要负责人和保安值班,定时间、定区域、人盯人、人盯点,明确职责。严禁未经许可在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如有违反,应向区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和所在区域派出所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各企业于1月26日前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2016年春节期间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登记表》报区房管局物业科,于2月23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房管局物业科。

联系人: 吴政刚  吴思杨

联系电话:63848017   传真:6384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