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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渝中区区域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宣传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4-09-30 14:26:51    文字:文字:【 】【 】【

渝中房产物协〔2014〕19号

渝中区区域内各物业服务企业:

      渝中区作为中共中央宣传部“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工作的全国重点城市,我区的宣传情况将影响着重庆市的整体工作水平。为更加形象生动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打造物业小区正能量,按照区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安排>的通知》(渝中宣〔2014〕37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形式

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小区开辟“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阵地,重点利用好小区宣传栏、小区闭路电视、电梯广告栏等宣传资源,张贴宣传画、插播公益广告,力求做到深入业主生活,引起业主共鸣。

二、宣传内容

此次宣传内容涉及“中国梦”、“传统美德”、“爱党爱国”、“仁义诚孝敬”、“环境保护”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在使用过程中,因地制宜,注重内容与环境融合,投放过程中做到美观、协调。重点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适当体现志愿者服务、诚信建设等内容。视频类广告作品,在刊播时要标注“‘讲文明树新风’”字样。

三、工作要求

㈠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这些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公益广告宣传作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事业,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㈡紧扣主题突出重点。突出思想内涵,要紧紧围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雷锋精神、加强诚信教育、培育勤劳节俭观念、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倡导文明旅游、宣传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等八个方面开展宣传,使公益广告的内容既聚焦宣传主题又结合区情实际。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中区房产和物管行业协会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