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房〔2014〕161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提高全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整体水平,提升居民对物业服务的认知度和满意度,树立行业文明形象,巩固和提高渝中区文明城区创建成果,区房管局和区房产物管协会决定在全区物业行业开展“诚信建设”文明创建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渝中区物业管理自1994年起步以来,通过近二十年实践探索,全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已初具规模,已成为渝中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撑和组成部分,是渝中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目前,全区已实施市场化物业管理项目754个、3157.33万㎡,物业管理覆盖率98%。截止2013年底,有4个物业项目获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称号,41个物业项目获得“重庆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称号。44个物业项目获得“重庆市渝中区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称号。但是,行业整体发展良莠不齐,存在企业之间恶意竞争,服务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行业满意度不高,物业矛盾纠纷突出等问题。因此,我们要充分认清形势,要动员全行业,把握发展渝中区现代服务业试点和文明城区创建机会,更好地巩固和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本次活动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为中心,强化物业管理服务,促进物业“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进一步增强行业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行业文明形象和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升物业管理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
二、活动时间
㈠物业行业诚信建设,时间:2014年9月至11月底。
㈡物业小区文明创建,时间:2014年9月至11月底。
三、活动内容
㈠开展物业行业诚信建设工作
1.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完善行业规范。
2.开展“诚信建设”主题活动,并做好活动资料的收集归档,有活动通知、方案、简报、照片(每个活动4张)和媒体报道等。
㈡开展物业小区文明创建工作
1.做好 “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刊播。
⑴提供相关刊播安排、登载数量及照片资料。(每个点1-2张)
⑵做好物业小区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固定广告牌等媒介刊播公益广告工作。
⑶公益广告占城市户外广告包括固定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登载比例≥20%。
2. 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刊播。
⑴配合各街道,提供城市社区自2012年以来刊播未成年人公益广告的相关安排、登载数量和照片资料。(每个点2-3张)
⑵2014年9月20日前完成未成年人公益广告设置,并保持到实地考察期间。
3. 做好无障碍设施工作。
加强小区内无障碍设施排查工作,做好维护及整改,保持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4.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排查社区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5.做好小区环境建设工作。
⑴加强保洁工作和花草管护力度,杜绝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现象发生,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状况。⑵加强小区内道路设施养护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整改。⑶做好垃圾管理工作。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运,垃圾箱房(桶)完好、整洁。⑷做好楼道清运、照明工作。楼门内干净整洁,墙面、玻璃干净无破损,照明灯完好,无缺失。⑸做好小区内的防盗、消防管理,健全相关设施及安全监管制度。
6.做好小区服务建设工作。
⑴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⑵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⑶工作人员全天候值班,保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⑷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到位。⑸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四、活动要求
㈠各物业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都要充分认识文明创建主题活动的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营造文明创建的氛围,既要积极参与活动,又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㈡各单位要把本次主题活动与物业企业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及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结合起来,确保文明创建,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㈢区房管局、区房产物管协会将按区文明办的要求,会同和配合相关部门、街道和社区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创建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小区依法责令整改。
联系人:吴思杨 刘 丹
联系电话:63848017(物业科) 63848021(区物协)
QQ号码:240347374(吴思洋) 340334420(刘丹)
重庆市渝中区房屋管理局 重庆市渝中区房产和物管行业协会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