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信息通知发布
渝中区房管局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4-09-28 08:11:42    文字:文字:【 】【 】【

渝中房〔2014〕163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区房管局安委会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现就切实加强国庆节的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节前安全隐患检查

   各物业服务企业从即日起,结合小区(大厦)实际,立即进行一次全面的节前安全排查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时限、人员、措施实施整改。

㈠物业住用安全

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消防安全和电梯安全的落实情况,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护情况,日常维修管理情况等。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积极组织进行整改。

㈡物业管理安全

物业服务企业合同履行情况,小区防火防盗工作落实情况,对沟道、化粪池、电梯、水泵、消防等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物业小区值班与巡逻安排情况等。

㈢物业专项整治工作安全

物业小区(大厦)内大、中修施工现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现场、修缮加固及改扩建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四个能力”建设、“两防”、“打非治违”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等。

㈣物业企业办公场所安全

各物业企业办公场所综合安全情况,车辆安全情况,资金安全情况,网络信息安全情况,档案资料安全情况等。

   二、强化安全应急值守

    一是各物业企业要继续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各项制度;二是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应急和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安全事故应急物质储备;三是及时报送相关信息,遇有重要情况和安全事故发生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有关要求将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做到不瞒报、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

  三、工作要求

    各物业企业要强化 “一岗双责”制度。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落实好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按照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要求,查找漏洞、消除隐患,真正实现物业小区(大厦)内安全工作“全覆盖、零容忍、严要求、重实效”。

   四、企业检查情况报告

      各物业企业要组织安全检查组进行安全检查,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区房管局物业科。

      联系电话:63848017;QQ邮箱:315746938

 

     附: 2014年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检查记录

 

 

                         重庆市渝中区房屋管理局

 2014年9月26日

 

重庆       物业管理公司

 

2014年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检查记录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检 查 内 容

1.国庆节期间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如值班排班情况);

 

2.安全责任制和规章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3.开展消防安全、房屋安全、住用安全、特种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消防、电梯、配电、燃气、供水、化粪池等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状况;

 

5.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应急物资完善和落实情况;

 

6.企业员工和业主安全教育、培训、宣传情况。

 

发现问题

 

 

整改意见

 

 

整改结果

 

检查

单位

经办人

 

 

时  间

 

 

负责人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