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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年第10期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4-07-22 14:50:31    文字:文字:【 】【 】【

渝中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江津区、铜梁县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重庆市公共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第10期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对象:渝中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江津区、铜梁县从事或即将从事消防控制室操作的人员。(具体人数见附表)

(二)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二、报到时间及培训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4年7月28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在重庆种业宾馆报到。(南岸区南坪东路二巷12号,南岸区交警支队旁)

(二)培训地点:重庆种业宾馆。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6日。

四、培训方式及内容

(一)培训方式。培训工作由重庆市公共消防职业培训学校统一组织,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

(二)培训内容。培训主要为理论学习和技能操作。理论课程主要学习燃烧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力、电气防火、建筑消防基础、消防安全检查、初起火灾处置、相关法律法规、消防职业道德等内容。技能操作主要培训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各种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

五、收费标准及其它事项

(一)培训费:根据市物价部门收费公示标准,参训人员须缴纳培训费1600元/人(其中,报名费5元,课时费600元,书本、资料、讲义费180元,场地费300元,器材耗损费300元,实习费200元,制证费15元)。现场报名收费不接受POS机刷卡,可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开户银行:交行新牌坊支行,开户名:重庆市公共消防职业培训学校,账号:500111072018010024282,此账号仅收取培训费1600元;

(二)鉴定费:根据市物价部门收费公示标准,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须缴纳鉴定费195元/人(其中知识鉴定费15元,操作技能鉴定费180元)。开户银行:工行复盛支行,开户名:武警重庆市消防总队培训基地,账号:3100039219026700290,此账号仅收取鉴定费195元。

(三)培训人员报到时须现场拍摄电子照片(照相费15元费用自理),并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用于存档及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人员自行安排食宿。

(五)相关内容可登录重庆消防培训网(pxzx.cqfire.com),或重庆消防网(www.cqfire.com)“消防培训”专栏查询。

联 系 人:沈如玲        联系电话:61205601

 

 

重庆市公共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2014年7月15日

 附表:

各区县消防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分配表

 

区县

人数

备注

渝中区

100

 

南岸区

25

 

北碚区

25

 

万  盛

19

 

江津区

31

 

铜梁区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