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本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物业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消防安全,汛期防洪涝、防雷电、防暑降温安全等。并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贯彻“6.4”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成效、总结报区房管局物业科。 渝中区房管局 2014年7月18日 |
渝中府办〔2014〕89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6.4”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全区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综管处: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6.4”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并就全区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6.4”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014年6月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万盛经开区“6.3”煤矿瓦斯重大安全事故情况,传达贯彻国家有关领导和市委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部署全市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翁杰明主持,市政府副市长刘强通报了“6.3”煤矿瓦斯重大安全事故情况,市长黄奇帆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6月3日16时58分,重庆市能投集团所属南桐矿业公司砚石台煤矿发生重大瓦斯事故,22人不幸遇难。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各级领导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科学搜救被困人员,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并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落实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这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损失十分惨重,教训十分深刻,再次给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全市各区县、各行业(领域)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迅速行动起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大执法行动,深化“压事故、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举一反三、重拳出击,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发生了“3.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6.3”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终结了我市连续20年高速公路无重特大事故和煤矿连续30个月无重特大事故的纪录,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破坏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从客观情况看,全市安全隐患点多面广,随着道路车辆急剧增加,工程项目建设铺开,安全隐患也将大幅增加,形势不容乐观,压力十分突出。从主观努力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得还不到位,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现象突出,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违规生产。安全意识比较淡漠,部分行业专业监管人员不落实,安监人员素质不高,部分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流于形式。“6.3”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再次反映出我们有些同志安全责任意识淡漠了,“红线”意识忘掉了,“半夜惊醒”的意识弱化了,灾祸临头也就成为了必然。
会议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奇帆市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和“钉钉子”的精神,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协助主要领导统筹抓好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综合协调、监督检查作用,组织开展好涉及多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履行好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地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科技、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安全治本攻坚等工作的支持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二、2014年1-6月全区安全生产形势
截止6月12日,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生活类伤亡事故106起,死亡14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43起,死亡9人;火灾事故62起,死亡4人,工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
亡人数虽与去年基本持平,但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一是进入二季度以来,我区接连发生数起经营性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其中含一起较大事故;二是263项隐患正在整治之中尚未销号,监管压力巨大;三是个别行业监管部门责任未完全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工作不深不细;四是运行机制不畅。
三、下一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深刻吸取万盛经开区“6.3”煤矿瓦斯重大安全事故及我区石油路康德27度小区“6.12”较大火灾事故的教训,根据“6.4”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区政府常务会要求,立即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四大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事故源头治理、过程治理、事前预防性管理。同时,强化重点隐患的整治,对全区现存的263个未销号隐患,加大推进整治力度,全力攻坚。
(一)消防安全。由区公安消防支队牵头,持续开展 “四个能力”建设,深化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针对高层、地下建筑、物流仓储、医院、养老机构、“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危旧房等,组织开展“清剿火患”行动,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各类建筑和场所,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照消防规范逐一查找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坚决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2、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夏季安全防火工作落到实处。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是否有专人管理,火灾隐患是否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是否做好了防火巡查记录;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转等。
3、切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文化橱窗等各种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防火宣传,增强群众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各街道办事处、各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对居民区内的“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道路交通安全。由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区建交委牵头,全面深化以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信息化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为重点的“两化一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交安”系列执法行动,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1、强化车辆通行秩序整治。针对事故易发区域、时段和重点违法行为,科学制订防范措施,加大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强对车辆和行人的管控力度,严密道路监控,对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规驾驶、行人违法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教育一起,始终保持对辖区内交通违法行为高压严管态势。
2、加强对客、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考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针对夏季暴雨、洪水、雷电、高温等恶劣气候道路交通运输的特点,加强重点路段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各类客、货运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等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加强对车辆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对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三)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由区建交委牵头,持续深化以防高处坠落、防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引发群死群伤的“两防”专项整治,加强对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体系及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要加强对全区各类施工工程、脚手架支架和临边防护、安全操作规程、临时用电设备和各类建筑机具等安全检查,加强对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单位要配置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劳动时间应尽量避开烈日高温时间,杜绝疲劳作业;尤其在极端气候条件下,应暂停室外施工作业。
(四)危旧房安全。由区房管局牵头,检查危旧房安全状况以及老旧房屋的管理维护状况。检查老旧房屋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管理档案是否已经建立完善。及时掌握以原公房、购改租等方式用作保障性住房,以及建成入住时间较长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以拆迁片区和棚户区改造为重点,把危旧房排查治理工作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做到拆违先拆危、改旧先改危。研究确定相应的计划、方案和措施。对已经排查出来的D级危房安全隐患,制定落实相应的治理方案和措施,迅速整改。建立和完善危旧房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快速反应,有序救援,减少损失。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区安监局牵头,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整治,深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实施重点环节安全治理和规范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针对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等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加油加气站、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监控,做好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工作。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区建交委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检查。
(六)地下管网安全。由区经信委、区市政管理局牵头,按职能分工牵头负责开展以城市燃气、给排水、供电、通讯、市政设施等地下管网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重点区域和涉及油气管线临近交叉的地下管线进行重点整治,督促相关企业查清地下管网敷设情况,查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明确地下管线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着力建立长效机制。采取强有力措施,防控各类管网设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七)地质灾害安全。由区国土分局牵头,负责开展危岩、危坎、危坡等地质灾害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分解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汛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三是强化险情巡查制度。加大监测和巡查力度,对已经发现的隐患点要切实加强监测,避免或减少因地质灾害隐患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是加强正在整治的地质灾害点的施工安全和监测能力,完善应急预案。
(八)特种设备安全。由区质监分局牵头,结合实际开展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尤其是老旧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为重点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加快老旧电梯改造,加强对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和重点企业的特种设备进行排查和整改。通过检查达到底数清、分布清、运行状态清,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九)汛期、极端气候下安全。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综管处要针对夏季高温酷暑、暴雨雷电频发等不利的气候特点,以及火灾、中暑、触电、雷击、爆炸、坍塌等各类事故多发的季节特点,加强对防洪涝、防雷电、防暑降温的安全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城市防汛和防洪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全面落实责任,不断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极端气候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各部门要对各自行业、领域、辖区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内的消防安全、环境安全(危房、堡坎、护堤)等进行隐患的排查整治。区教委、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旅游局、区公安分局(民爆、特种行业)、区文广新局、区商委、各街道、综管处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辖区和行业特点,牵头开展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牢记安全生产责任的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立即行动起来,突出重点、严密组织,认真计划安排;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2、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齐抓共管”的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执行力,强化责任落实。
3、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信息互通,强化安全监管。落实街道、系统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联合检查,完成各类专项整治任务,彻底消除存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4、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大对事前处罚的力度;强化隐患整改处罚;强化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从严问责、追责,迅速扭转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被动局面,努力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5、强化督查。各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按照年初总体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落实企业自查、辖区街道、综管处初查、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区政府综合督查等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分级管理要求。同时,积极配合区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做好督查工作,认真落实督查组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6、加强值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发生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同时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对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要给予严肃处理,由此影响对重大情况及时处置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请各部门、各街道、综管处将此次牵头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成效、总结等及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黄行晅、袁静梅,传真电话:63837510,电子邮箱:zyanjian@163.com。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