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从哈尔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2014年哈市仍然确定为“物业管理年”,继续对物业顽疾加大解决力度。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物业企业坚决依法取缔,清除出市场,目前已注销77家物业企业。同时,对于二次加压供水和小区垃圾清运问题,有望各归其主,由供水部门和城管部门分别承担。
尝试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建立物业行业专家库,为业主、物业企业和建设单位提供物业项目承接验收、物业服务标准确定、服务费用评估、服务质量测评等方面的服务,推动物业服务质价相符、促进公平交易、化解矛盾纠纷。
同时,加大整治力度,由集中开展转变为发现一家、清理一家的常态化管理,结合物业服务考评、信用等级评价指数,对考评不达标、信用等级差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加大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收缴力度,对擅自“弃管”的企业采取行政上、经济上的措施予以严厉惩处,依法依规清退。